2019年版外国投资准入条件负面清单颁布
2019年6月30日,國家发展趋势改革创新委、商业部公布了《外国投资准入条件非常管理方法对策(负面清单)(2019年版)》和《自由贸易试点区外国投资准入条件非常管理方法对策(负面清单)(2019年版)》。在其中,各省外资企业准入条件负面清单内容由48条减为40条,压减占比16.7%;自贸试验区外资企业准入条件负面清单内容由45条减为37条,压减占比17.8%。
它是在我国2017年对《外国投资产业链具体指导文件目录》中的限定类内容、严禁类内容开展融合,并初次明确提出外国投资准入条件非常管理方法对策(外国投资准入条件负面清单)后,2年内第二次修定该负面清单。历经修定,明细内保存的限定对策持续降低,大幅度提高了对外开放水准。加工业基础放宽,服务行业和别的行业也有序推进对外开放。
2019年版负面清单将于2019年7月30日起实行,产业园区将积极主动贯彻落实新版本负面清单,进一步提升地域扩大开放水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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